关于规范九江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1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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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资字〔201255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九江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出资监管企业、各县(市、区、山)国资局

为健全和完善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出资监管企业鼓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定了《于规范九江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经九月十日委班子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规范九江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

 

为健全和完善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鼓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国资发分配〔200669号)、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职位消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国资考核字〔2006280),并结合我市企业实际,为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就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意义

职务消费是指企业负责人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发生的并由单位负担的消费性支出。规范职务消费是深化分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要求。各企业负责人应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廉洁自律的内容,充分认识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重要意义。

二、职务消费规范的对象

本意见所规范的对象是指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一级企业)的企业高管及子企业(二级企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规范职务消费的原则

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应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出资人监管与企业自主规范相结合。

(二)坚持依法合规、从严从俭。

(三)坚持保障需要、合理适度。

(四)坚持兼职不兼薪。

(五)坚持分级管理、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六)坚持激励与约束相一致。

四、规范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

本意见所指的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含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学历学位教育等与企业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

五、建立健全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和办法

各企业要在对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现状进行认真清理,依据法律、法规及企业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研究、制定规范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报市国资委审核备案,执行后如有调整,需另行备案。

同时,企业应制订本企业内部人员及其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对其所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行为进行规范。

    六、职务消费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工作用车。企业应制订工作用车购买、更新与使用制度,严格控制配车数量,企业及子企业新购工作用车必须报国资委批准并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企业工作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子企业工作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5万元以内的国产轿车。企业工作用车应按职级、工作量等制定油耗开支标准。长期私车公用的车辆,企业可视使用情况报销一定额度的油费,但不得向个人支付车辆租赁费或变相以车辆折旧形式进行补贴。

(二)通讯费。通讯费是指企业负责人在工作中发生的通讯费用。企业通讯费发放可采取按职级、工作职责等制定标准,统一发放补贴的办法,但不得再在企业报销任何通讯费用,也可由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制定通讯费用预算,在预算额度内实报实销,但不得再以任何名义领取通讯费补贴。在企业兼职的企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企业及派出机关领取通讯费补贴或报销通讯费,若在企业兼职的企业负责人要求在企业领取通讯费补贴或报销通讯费,则由个人向派出机关提出申请,派出机关停发个人通讯费补贴同时向企业发函。

    (三)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指在业务交往活动中招待相关单位或人员发生的费用。企业的业务招待费用支出要与企业销售收入、经济效益和为政府融资额等因素相联系,限定额度,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范畴,实行严格预算控制。对业务招待费不得实行货币化发放。

    (四)差旅费。差旅费是指包括出差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等。企业应按《九江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差旅费办法》(九国资字〔20126号)对差旅费用进行审核报销。

    (五)国(境)外考察培训。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严格审核出国(境)外考察和培训项目,杜绝内容不实、效果不佳的项目。对出国(境)外考察和培训的人次需经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批准,并严格核定和控制相关费用。

    (六)学历、学位等在职学习。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类专业的学历、学位等在职学习,学费由企业承担的需经市国资委分管领导批准,子企业负责人参加学习的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对到外地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其住宿和交通费严格按《九江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差旅费办法》(九国资字〔20126号)执行,超出部分自理。

    (七)职工福利费、加班工资等。兼职人员可享受兼职企业按所在企业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的加班工资,不得领取兼职企业节假日货币性福利和除加班工资以外的工资性报酬。根据《关于转发省国资委<转发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九国资字〔20124号)规定,实行年薪制薪酬制度的企业负责人不得领取加班工资及职工福利。

    七、积极探索各类职务消费管理的方式方法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本企业规范职务消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确定具体机构及人员负责职务消费制度的组织和实施。企业应将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纳入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监管体系统一管理,列入企业年初财务预算。

    企业负责人实际发生的职务消费,一律实行单列,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职务消费”二级科目,不得计入企业内部部门负责人和子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额度之内。

    八、增强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透明度

企业应将本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布,企业负责人的公务用车、通讯费、国(境)外考察和培训、学历学位在职学习、差旅费等职务消费情况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布,业务招待费、礼品费等职务消费情况在总经理办公会上公布。企业负责人经批准在所出资企业兼职的,应定期向母公司报告其在本企业职务消费的情况。

    九、严格控制职位消费水平

企业负责人应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职务消费的标准或额度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水平。企业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要纳入企业年度预算内进行调控,避免职务消费预算的过快增长。

    十、加强对职位消费的监督检查

监事会办公室负责对企业负责人日常职务消费行为实施常态监督。企业每半年向市国资委汇报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由市国资委考核评价科进行监督检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时应按有关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职务消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本企业及子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