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出资监管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完善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2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为促进我市出资监管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增强出资监管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内部三项制度与市场机制体制全面接轨,贯彻落实《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九发〔2016〕8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国资委《全面推进省出资监管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国资考核字〔2016〕78号),在总结市置地公司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现就推进出资监管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目标
力争通过两年时间,全面推进我市出资监管企业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出资监管企业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全部建立,劳动用工和人事分配与市场全面接轨,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出资监管企业的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改观。
二、改革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规定,统筹规划,慎重决策,规范操作,平稳推进。
(二)坚持市场化导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按照市场化要求,不断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市场化的劳动用工和人事分配体制机制。
(三)坚持因企制宜。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改革要求,针对问题和管理短板,一企一策实施改革,务求改革实效。
三、改革内容
(一)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建立员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通过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建立起以合同契约化管理为核心、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优化用工结构、规范用工形式,建立员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形成正常流动机制。
1.以行业先进为标杆,科学定岗定员,严控用工总量。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和总量适当、结构合理的要求,以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的人均劳动生产率为标杆,严格控制用工总量,优化岗位体系建设,科学设置岗位、职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完善人岗配置。
2.以公开为原则,建立分级分类的市场化的员工公开招聘制度。按照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公开招聘制度,畅通人才进入通道,把好选人入口关。
3.以公开公正、竞争择优为原则,建立员工竞争上岗机制。依据岗位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竞聘上岗、下岗、淘汰制度,形成优用劣出的用工机制。对竞争上岗员工实行岗位动态考核。
4.依法规范用工管理。通过签订、继续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方式,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员工正常退出机制。对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规定、绩效连续不合格、停薪留职、挂靠存档等情形,要依法合规做好解除劳动关系等工作。确保员工有序合理流动,形成正常流动机制。
5.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加大员工岗前培训。加强员工在岗、转岗培训,提高员工岗位素质,增强员工创新能力。鼓励员工参加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健全与晋职晋级、薪酬待遇相挂钩的培训激励机制。
6.消除员工身份差异。不同形式的用工都是企业的员工,企业内部不应存在因所谓国有身份而享有一定的特殊待遇。要强化企业人身份,淡化国有身份意识,消除员工身份差异,实现同岗同工同酬同福利,让员工与企业共建共享发展成果,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按照市场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有别于党政机关干部的经营管理人员选聘、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合理增加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坚持企业管理去“行政化”,打破原有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
1.优化企业组织架构。依据企业战略定位和市场竞争需要,梳理企业管理流程,按照《公司法》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合理设置职能部门、管理岗位,减少管理层次,严格控制管理人员职数。部门之间、产权主体之间责权明确、信息通畅、监控有力、运转高效。
2.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机制。各类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任期制。企业根据发展需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选聘、择优录用,逐步建立起合理的管理人员流动和岗位交流机制。
3、加快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选聘职业经理人实行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畅通现有管理人员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4.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评。企业按照全员业绩考核要求,根据经营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将定量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管理人员,将考评结果与职位升降、薪酬增减挂钩。
5.建立奖惩机制。对考评成绩优秀的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未达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给予警示、处罚和解聘,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三)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合理确定同企业竞争能力相适应的员工收入水平。规范企业内部分配行为,理顺内部收入分配关系,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
1.建立以市场价位为导向,与企业发展战略和竞争力相适应的人工成本管控机制。与一流企业对标,积极完善企业内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形成以市场价位为导向、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保持职工工资合理水平,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不得超过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2.完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体现岗位价值和业绩导向的员工薪酬体系,建立差异化薪酬结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调整企业内部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收入分配向企业核心科技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生产一线员工适当倾斜。
3.合理设定薪酬结构。合理划分基本薪酬(基本工资)和绩效薪酬(绩效工资)的比例,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所占比例原则上应大于基本薪酬。基本薪酬体现工作年限、岗位责任、岗位技能等因素,并可随企业经营状况而变化;绩效薪酬体现个人业绩与所作贡献,与企业经营效益和个人考核结果紧密挂钩,上下浮动。
4.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在企业内部分配上逐步引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按照集体协商等方式,合理确定相关人员的工资水平,更好地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与企业收入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5. 积极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方式,加大对关键人才的激励力度,尽快建立“同舟共济,荣损共担,我要发展”的激励机制。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建立科技创新人才薪酬激励制度,根据科技创新人才承担的科研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程度,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方式;建立健全企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对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一定的特殊津贴激励。
四、工作安排
原则上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17年11月-2018年6月),方案制定阶段。各企业根据本意见要求,可到市置地公司和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学习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经验,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改革的具体方案,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报市国资委。
第二阶段(2018年7月-2019年3月),全面推进阶段。各出资监管企业按照上报的方案全面、系统地推进改革工作。检查评价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果,完善和改进有关制度。
第三阶段(2019年4月-2019年6月),经验总结阶段。市国资委开展改革有关情况的调研,召集各出资监管企业总结交流经验,查找存在问题,使“三项制度”改革经常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改革共识。各出资监管企业要充分认识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改革共识,支持改革、促进改革。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改革到位,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市国资委成立出资监管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国资委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市国资委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考核评价科,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各出资监管企业的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各出资监管企业是改革工作的主体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和机制保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具体目标,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务必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集团公司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指导,做好贯彻实施的督导、考评检查等工作。
(三)加强指导督促考核。市国资委将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将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体系,确保各企业的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圆满按时完成。
(四)建立维稳预警,确保工作平稳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各企业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和培训,引导员工切实转变观念,提高对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员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要建立维稳预警机制,注意改革期间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五)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沟通机制,市国资委对改革情况进行定期调度,领导小组成员需对联系的出资监管企业改革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加大政策服务和支持力度。企业在改革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国资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