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3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发布日期:2014年08月21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关于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共青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健全县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以及《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号)的规定,借鉴兄弟地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县(市、区)财政局对外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牌子,与财政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工作人员。该机构不作为独立机构且不占机构个数,原有独立机构的县(市、区)继续保留。国资局局长原则上由财政局长兼任,增设专职副局长一名(副科级)。可以下设若干业务股室,根据“人随事走”的原则,对原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的部门进行职能划转,尽快充实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到国资监管岗位上来。

二、各县(市、区)国资局经当地人民政府授权,代表政府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国资局工作要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

三、各县(市、区)国资局的监管范围包括:县(市、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企业改制后剩余的国有资产;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县(市、区)所属的公共性质资源(法律规定由具体部门管理的除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它监管事项。

四、县(市、区)国资局的主要职责:

1、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

2、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3、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4、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5、统一经营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国有资产;

6、统一经营和管理县(市、区)所属的公共性资源(法律规定由具体部门管理的除外);

7、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县(市、区)国资局由当地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市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

六、县(市、区)国资局设立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调整,避免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主体和出资人的真正到位。

七、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参照执行。

 

 

 

       市编办                       市国资委

 

 

00八年五月九日